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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失信影响孩子上学?株连和谣言绝不是法治
来源: | 作者:首信 | 发布时间: 2022-07-26 | 151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据济南日报·新黄河报道,福建一位网友爆料称,自己在给孩子报名上小学时,发现孩子属于“报名受限对象”,接连被多所小学拒绝,经多方咨询,才得知这是因为自己留有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案底,让子女受到了牵连。


近日,据济南日报·新黄河报道,福建一位网友爆料称,自己在给孩子报名上小学时,发现孩子属于“报名受限对象”,接连被多所小学拒绝,经多方咨询,才得知这是因为自己留有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案底,让子女受到了牵连。

网传消息不实。所谓“父母失信,会影响子女上大学”的谣言源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规定的错误解读。实际上,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法规中的“收费私立学校”主要指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公立大学并不在此范畴。

具体到这件事上,有关部门的做法明显损害了当事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而言,受教育权是受到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此前,一些地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因为“私立学校需要家长缴纳高额学费,因此属于应被限制的高消费”,严格来说针对的是失信被执行人本人,而非无辜的未成年人。但是,限制孩子进入优质公办学校,则更多是对孩子而非家长的惩罚。
公办学校不论“优质”与否,本质上都是政府平等提供给适龄儿童的公共服务,其入学资格属于保障性、兜底性的教育资源。用禁止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来惩罚电诈人员,逾越了权力的边界,也违背“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
      不论是电诈人员,还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其子女的受教育权都应得到平等保障。只有这样,他们才更有可能在未来走出和父母不一样的人生轨迹,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