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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余某华家暴案法律热点问题分析
来源: | 作者:首信 | 发布时间: 2022-07-26 | 125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7月6日,诗人余某华发布了一条微博:“520那天,一个女人给他发了1314、520、我心里不舒服,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给他扣帽子,就掐我脖子,差点掐死。如果他没有删监控视频,应该还在。第二天,很多人去看我,他还是打了我……他抽了我上百个耳光。



2022年7月6日,诗人余某华发布了一条微博:“520那天,一个女人给他发了1314、520、我心里不舒服,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给他扣帽子,就掐我脖子,差点掐死。如果他没有删监控视频,应该还在。第二天,很多人去看我,他还是打了我……他抽了我上百个耳光。”余某华通过微博透露与90后伴侣杨某策因为家暴分开。根据新闻报道,在余某华发微博前,当地派出所曾介入余某华被打事件。当地妇联也关注了余某华被打事件,表示余某华目前状态稳定,她个人没有提出诉求,两人未领证。

 以下律师针对网友热议的几个热点问题,作出法律分析:

1、家暴要负什么法律后果?

·民事后果

首先,家暴行为构成离婚的法定事由,施暴方一般会丧失子女抚养权。法院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出于保护子女利益考虑,不会判决孩子直接归施暴方来抚养。其次,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人民法院可酌定施暴方少分财产的比例,以此惩戒施暴者。同时遭遇家暴一方离婚时可请求判决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

·刑事后果

【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虐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怎样的行为算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暴与殴打不是等号,除身体上的家庭暴力外,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也属于家暴的范畴。

3、遇到家暴如何维权?

 根据《反家暴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家暴如何取证?

当遭遇到家庭暴力时,通过以下方法留下证据:

(1)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开验伤单;

(2)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3)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

因为家暴要起诉离婚时,可以证明家暴的证据有:报警记录;法医鉴定书;报警时能够反映施暴者施暴的证人证言;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能反映施暴者家暴的医院病历;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5、如果个人不主张诉求,施暴者是不是就不算违法?

“官不究,民不举”,这是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对此,《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

 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6、未领证是否构成家暴?

以两人并未领证仅是恋爱同居来否认家暴行为的,属于认识上的误区。

《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依照反家暴法规制。所以家庭暴力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